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易学文化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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时间:2009-9-6 14:33:00 点击:5607 |
"理"和"气"这两个范畴可以追溯到先秦时代。"理"指事物的规律。例如《庄子》在讲到庖丁解牛时说,依照牛自身组织结构的条理,劈人筋骨相联结的空隙,再导向骨节的空窍,从没有遇着使刀口钝折的阻碍,更不用说那大块的盘结骨了。《荀子》、《韩非子》、《易传》等著作中也多次出现"理"的范畴。"气"的观念起源甚早,战国时开始把气看作是构成万物的原始材料,即极细微的物质。庄子就认为"通天下一气耳",万物包括人的生成、发展、灭亡都是一气之变化。但直至宋代,"理气"才作为一对哲学范畴提出来。"理气"关系的争论是宋代以来中国哲学的中心论题之一。 宋明时期的哲学家们依据对"理"和"气"何者为第一性问题的回答,区分为理本论和气本论两大派别。宋代的张载是气本论哲学的奠基者。他认为宇宙间弥漫的气是万物的根本,气通过聚与散的运动造成了事物的生灭,而气的千变万化都有一定的法则(理),"理"是事物变化的规律。因而,理依存于物(气),人必须"识造化、然后有理可穷"。离开气的运动变化、就无从谈理了。程颐与程颢则建立了"惟理为实"的理本论哲学。他们反对张载的气本论,而将理作为宇宙的根本,并开始用"形而上"与"形而下"来区分理与气。二程认为,阴阳之气相互作用,产生了事物的种种形态,但这只是表面的现象,在现象背后使阴阳之气运动的却是理,理与气虽然相依不离,但却是先有理而后才有气,有气而后构成万物。理不生不灭、不增不减,是永恒存在的,而它产生的具体的有形象和数量的事物是能生能灭、千变万化的。所以,理是形而上的宇宙生生不已的法则,气则是形而下的为理所决定的东西,气不断生灭的过程就是理的"往来屈伸"。 南宋朱熹继承了二程的理气论并加以系统化,建立了完备的形而上学体系。朱熹把理看作是派生天地万物的最高宇宙本体,认为"宇宙之间,一理而已,天得之而为天,地得之而为地",它是万物形成的内在根据。而气是形成物的材料,如建房子的砖瓦一样,它是形而下的范畴。在形成具体事物时,朱熹强调形而上的理与形而下的气是相互依存的,天下没有无理之气,也没有无气之理。但他仍把理气看作一种主从关系,一种相当于"人"骑"马"的关系,"理"始终是处于主宰者和决定者的地位。他说,没有天地之前就先有了天地之理,有了天地之理使有了这个天地。如果没有天地之理,也就没有天地,没有君臣父子以及他们之间的关系。宋明理学中,心学一派的代表人物陆九渊,反对朱熹把"理"当作脱离万物的形而上的本体,主张"理气"无形而上、形而下之分,而是统一于主观的"心"。他提出了"心即理"的观点,从而从"心学"的角度批评了理本气末说。 朱熹的理气论在明清时期遭到很多批评。薛碹指出,有时人们为了突出理的重要性,就说理在气先,其实理气有侧俱有,理在气中,不可能有先后之别。罗钦顺批评朱熹将理气分为二物,指出天地间只一气,理是气之理,是气的往来、阖辟、升降等运动变化的规律。王廷相更继承和发展了张载的气本论哲学,认为理根源于气,不能独立存在。天地未生时只有元气,有了元气才有造化万物之理,先于天地万物的理是没有的。理是事物运动变化的规律,万物间有共同的规律,每一物又有一物特殊的规律,且理又是随时间等条件为转移的,离开气说理或以为理在气先都是错误的。明清之际的王夫之,对"理气"哲学范畴作了更详尽的论述。他坚持气一元论,认为阴阳二气充满宇宙空间,天地万物都是由气构成的,气是惟一的实体,气之外没有更为根本的存在。理是气固有的秩序条理,即气运动变化的规律,因此理气不可分,程朱之学"将理气分作二事,则是气外有理矣"。清代戴震等人对程朱的理气论继续有所批驳。戴震认为"理"是生生气化流行历程中的条理,存在于生生气化的过程之中,"理"便是事物运动的必然秩序或规律。 总之,从宋至清的哲学家在"理气"问题上层开了激烈的争论。理气关系问题是宋明时期理论思维领域最深刻的问题,因而这场争论对中国哲学史的发展具有重要重义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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